据《经济日报》10月6日头版头条报道 安徽省芜湖市在文化建设中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探索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
芜湖改变投入结构和方式,力促文化投资体制创新。他们在确保每年对文化事业经常性投入增幅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幅的同时,文化事业发展费全部用于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和以奖代补。与此同时,他们根据不同性质和功能,将文化单位分为行政执行类、社会公益类、产业化类等3种类型,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推进改革与发展。
“十一五”以来,芜湖市共开展送戏、送演出下乡1600余场,送书下乡70余万册,送电影下乡2.5万余场,共服务人民群众1500余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