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照看儿童,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图片新闻
6旬老汉家中遭无名之火丧生
未成年人审判设立“妈妈法庭”
监控发现神秘白色面包车
省城现神秘男子“携枪”过小巷?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8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未成年人审判设立“妈妈法庭”

王亚君 记者 刘甜甜
 

星报讯  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里有一间特殊的审判庭——未成年人审判庭。在这里,“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孩子可以像对母亲倾诉一样,讲述自己的坎坷人生。

“这里就是‘妈妈法庭’,成立于今年2月底。”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妈妈法庭”法官陈华琳介绍说,所谓“妈妈法庭”,就是由合肥市中院根据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特征,精心挑选出有耐心、有爱心,善于做思想教育工作的两名女性法官,以及一名热心于未成年人工作的女性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也由女性担任。采取“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等手段,把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着眼点放在对他们的教育、感化、挽救上。“合肥市中院一审的未成年人案件,都将采用‘妈妈法庭’。”陈华琳说。

除了“妈妈法庭”,从2002年起,合肥市中院还与合肥团市委联合首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工作,开辟了我国未成年人维权新路。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