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才到手就成了“水帘洞”,找物业,物业不理,找开发商,开发商又不管?对于广大市民时常遇到的困境,合肥市城乡建委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不但再次明确房屋漏水保修期是5年,而且还就正确的投诉途径和方法出台“温馨小提示”,教您维权。
投诉“温馨小提示”教您维权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你能找到正确的投诉途径和方法吗?不一定。就此,合肥市城乡建委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出台建筑质量投诉“温馨小提示”,教合肥市民如何就建筑质量问题维权。
根据规定,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盒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受理单位3日内完成调查
合肥市质监站依据相关规定,受理在保修期内和建设过程中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投诉。
该站在接到举报投诉后,当日内完成登记,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投诉事项的调查核实工作。对于已经核实的质量缺陷,监督责任方制定处理方案并依据方案整改修复;对于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业主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赔偿方法是双方协商,经协商不成,业主可以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解决;业主与责任方也可以共同委托中介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责任依据评估结果给予赔偿;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五类问题投诉应“找对门”
同时,合肥市质监站还公布了不属于合肥建筑质量监督部门受理范围的五大常见投诉类型,以及正确的投诉渠道。
建筑质量如果在房屋保修期外出现问题,业主可以到所在物业公司进行反映,求助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房屋二次装潢影响相邻住户,可以向装饰装修管理部门投诉。对防盗门、窗等材质有怀疑的,可以向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诉。交房日期延迟等合同违约行为等,市民通过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解决或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小区内景观、绿化、道路未按设计图纸及宣传材料执行等,业主可向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