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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告摊主无理打伤人证据不足只能撤诉

4月28日晚,朱某在步行街摆摊,与旁边摊主发生争执后被对方纠集的人打伤。朱某诉至合肥市庐阳区法院,要求打人者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法院受理后发现,现有证据如照片、医疗费票据等,只能证明其受伤的事实,缺乏能够证明其如何受伤的证据。无奈朱某只得撤诉。 彭举 实习生 陈静 记者 刘欢

重复要求赔偿被驳回

2月11日夜,于某在合肥一娱乐城唱歌,因与他人发生纠纷,被徐某捅死。该案经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徐某赔偿于某家属31万元。4月,于某家属又诉至庐阳区法院,要求娱乐城赔偿31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于某家属要求重复赔偿,没有法律依据。据此驳回起诉。

胡李霞 实习生 陈静 记者 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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