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合肥市民王先生致电本报热线讲述了买房时遇到的一件郁闷事, “说好的价格,现在却通知我每平方米涨40元,这房子我到底是买还是不买?”
王先生介绍说,因为工作关系,去年11月20日,他在蒙城县凯旋府小区订购了一套房子,当时讲定的价格是2813元/m2,并交了6万元的定金。没想到7月10日,开发商通知他去交钱时,每平方米的单价涨了40元,房子是90多平米,这样一来,一套房子就多出了将近4000元。
“我当时交定金时,有一张单据,反面写着房子的房号、单价以及业务员的名字,2813元/m2的价格写的清清楚楚,他们怎么能说涨就涨呢。”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安徽润尔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亳州分公司凯旋府项目部,一位张姓负责人告诉记者,“情况的确是这样的,是我们的业务员搞错价格了,2813元/m2的价格是之前的活动优惠价格,王先生来看房子的时候可能是这个价格,但决定要买的时候又是另一个价格了。为了此事,这名业务员已经被开除了,我们会和王先生协商处理这件事。”
合肥市司法局12348法律咨询中心一位律师称,王先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这个问题,如果王先生可以找到证据,证明6万元为定金,便可向开放商要求赔偿,根据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获得双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