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楼装修时突然坍塌16人被埋
江苏捅死城管小贩被判死缓
医院护工喂饭疏忽呛死老人
南昌一家5口人在家中死亡
四人相约离婚再“重组”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6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医院护工喂饭疏忽呛死老人

 

据《新京报》报道 老人因烫伤住院,吃饭时因护工疏忽大意被呛食死亡。日前,北京一中院认定护工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判决委派护工的积水潭新兴劳务服务中心赔偿38万余元。

2010年3月2日,勾某因烫伤后轻度感染住进积水潭医院烧伤科,家属通过病房护士站,在积水潭新兴劳务服务中心聘请陪护员鱼某,每天陪护费为90元。

据家属诉称,入院两天,护工鱼某在给老人喂早餐时,不慎呛着老人致使窒息,虽然经过抢救,老人暂时保住了性命,但却处于昏迷状态,转入ICU病房观察,且需要依靠呼吸机维持生命。3月9日,老人病逝,随后家属将护工所在的劳务中心与医院一并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既然病人已经聘请了护工并交纳相关的护理费用,即意味着死者已经与劳务服务中心订立了有偿护理合同。

法院认为,尽管事发前勾某因为多年前就患有后脑损伤,导致他出现过吞咽困难的情况,但其自身的这一病情只对损害后果承担次要责任,护工鱼某在喂餐过程中未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因疏忽大意,导致勾某呛食死亡,劳服中心对此应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积水潭医院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最终终审判决劳服中心赔偿死者家属38万余元。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