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普遍缺乏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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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邮政快递、公用事业等成服务投诉热点,合肥消协分析称
消费者普遍缺乏话语权

赵继华 记者 李皖婷
 

昨天,合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今年第二季度投诉分析,消费者普遍缺乏话语权。第二季度,合肥市消协共受理投诉410件,仅服务类商品的投诉就高达140件,平均三件投诉中就有一件涉及服务类商品,成为投诉的重点和热点。另外,合同纠纷也大幅上升,占到投诉总量的21%,合同规范状况令人堪忧。

服务领域消费者缺乏话语权

在第二季度的投诉中,家用电子电器和机械类商品投诉呈下降趋势,而服务类商品投诉量大增,较第一季度将近翻了一番。其中电信、邮政快递和公用事业成为服务类投诉热点。

消费者王某来到合肥市消协投诉,称其在某通讯公司办理了4兆网速的宽带网络服务,但实际网速较慢。经检测发现只有2兆的网速,并多次无故断网,且报修后不能及时解决。

消协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服务类商品在老百姓生活中占据着越来越大的比重。但同时,服务质量差、服务意识淡薄等现象普遍存在,特别是在行业垄断领域或公用事业服务领域,消费者普遍缺乏话语权,这也间接助推此类服务投诉量居高不下。

格式合同致买卖双方地位不对等

除了普遍缺乏话语权,消费者合法权益还容易被商家制定的格式条款所损害。第二季度合肥市消协共受理营销合同类纠纷85起,占投诉总量的21%。

合肥市民刘女士在某商场订购了某品牌空调2台,其中一台空调不能按时送货,这让刘女士陷入了两难局面——退货再买就享受不了节日期间的优惠,不退货又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送货;要求赔偿,却没有约定违约责任。

合同纠纷主要表现为商家制定的格式合同导致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刻意规避责任,导致出现纠纷后,消费者很难得到应有的赔偿。

据介绍,合同纠纷另一现象就是口头约定问题。口头约定往往难以取证,消费者权益常常因此受到侵害。合肥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在与商家约定时,尤其是商家承诺一些优惠或者条款时,最好订立书面合同,并约定违约责任,一旦商家违约,消费者也可以依据合同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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