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遗体捐献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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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15名学生共用一具标本,全省登记遗体捐献者不足千人
我省遗体捐献遭遇尴尬

记者 江亚萍
清明时节,在大蜀山文化陵园内,一市民在捐献者纪念碑前哀思
 

入土为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观念,离开这个世界后,如果将自己的遗体(器官)捐献出来,供医学和救人所用,目前很多人还无法接受。昨天上午9点半,合肥市首次遗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座谈会在该市东七里街道恒通社区召开。会议期间,本报记者和志愿者进行了交流,了解到遗体捐献背后的美好和光荣,以及我省遗体(器官)捐献现状。 

声音      

有了捐献想法后活得更幸福了

杨世忠来自池州市,在昨日的协调员座谈会现场,他十分积极地散发资料,宣传遗体(器官)捐献知识。记者了解到,现年64岁的杨世忠,早在2004年,就通过安徽省红十字会遗体捐献中心安徽医科大学登记接受站,完成了遗体捐献的协议登记工作。

杨世忠告诉记者,人活一世,回首过往,总感觉有各种各样的遗憾。能够通过遗体捐献,为后人做点什么,内心十分踏实。“我常常感觉,我的身体已经不属于家人和自己,而是属于这个社会,我要为这个社会保留一个有用的躯壳,这样的想法,让自己活得反而更加健康和幸福。”杨世忠说道。

在活动现场,来自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志愿者代表许江安在发言中说道:“我是遗体捐献志愿者,我希望有更多的人加入到这个行列里来,为国家医学科技研究出点力。”48岁的许江安告诉记者,自己是失地农民,2009年4月份完成了遗体捐献协议签订,并且通过多次做思想工作,取得了儿子的理解与支持。

现状

全省登记者截至去年底仅931人

记者了解到,安徽省红十字会遗体(器官)捐献中心设立有三处遗体(器官)接受站,安徽医科大学接受站是我省三个遗体捐献接受站点中规模最大的一个,从1972年接受第一例遗体捐献到目前为止,安医大捐献点仅接受了700名捐献者登记。平均每年前来办理遗体捐献的人不足二十人。

记者了解到,几十年来,在这些捐献者当中,真正能够按照捐献者遗嘱执行捐献的仅有90例。这个数字已经远远落后于周边省会级别城市,能够实现捐献的遗体数量远远不够科研和医疗的发展和应用。随后记者从省红十字会了解到,截至去年底,我省报名登记遗体捐献的志愿者仅931例,已经实现捐献的117例。

付杰是省红十字会遗体(器官)捐献接受站安徽医科大学接受站的负责人,他本人也是一名遗体捐献志愿者,“目前安医大捐献点已经实现捐献的有100名捐赠者,远远不能满足医学研究等方面的需要。遗体捐献多用于科研院校的研究,组织捐献包括眼角膜、造血干细胞、血液等,器官捐献则包括肾脏、心脏、骨骼等。”付杰告诉记者,遗体捐献和组织捐献比较好操作,但是器官捐献对医疗技术、保存冷藏设备等的要求非常高,而且牵涉到伦理、交易等复杂问题,目前我省还没有人愿意尝试。

用途

对新发现的疾病研究意义非凡

付杰告诉记者,遗体的用途主要有三点:一是作解剖学教学用,二是作科研用,三是作器官移植用。仅以眼角膜为例,我国每年因眼角膜病变、外伤导致失明的患者约有40万人,可能够接受角膜移植的患者仅有500例左右,尚有成千上万的盲人在焦灼而无奈地等待。

付杰介绍,捐献遗体(器官),无论是对于医学教育、疾病研究、救死扶伤,还是对于移风易俗、殡葬改革、节约土地和资源,都有着现实的积极意义;同时也体现了捐献者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唯物主义生死观和人道、奉献、博爱的精神境界;这对于促进精神文明和社会进步更有着深远而积极的意义。

据介绍,在发达文明的地区和国家,一旦有人突发脑死亡,其没有损伤的器官,如:角膜、肝、肾等,很快就会被移植到在医院等待救治的患者体内;其遗体将被捐献给医学教学、科研使用,为培养优秀的白衣天使而提供标本。有时,一位捐献者的器官能同时挽救七、八位患者的生命和健康!这对亡者来说,实际上是把终结了的生命在多位患者身上得到了延续。

窘境

医学院学生15人共用一具标本

记者了解到,按照目前我省遗体捐赠的情况来看,捐赠者去世后完全捐献率低直接造成了医学院尸源紧张,付杰表示,通过捐献遗体进行人体解剖,可以帮助了解疾病诊治过程中的方法、死亡原因,看到疾病发生发展的过程。另外,学生入学后第一门医学基础课《人体解剖学》,如不通过具体尸体解剖,学生对人体具体结构的认识有很大局限性,只停留在画面上。可以想象,一个外科医生在做手术前如不经过人体解剖的尝试,怎么能胜任手术台上的手术?有的医生走到工作岗位上业务水平不高,望闻问切不行,只能依靠片子判断病情,很大一部分的原因就是上学阶段没有系统掌握人体构造。

一般来说,按照教学要求,医学本科的学生应该是每4人实习解剖一具尸体。现在在安医大,因为缺少教学用的尸体,只有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才有实习解剖的机会,而且还是每15个人共用一具。来自卫生部门的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有150万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1万余例,远远不能满足临床治疗的需要。

程序

本人签字外还要子女同意

据了解,为了回报遗体捐献者的大爱精神,合肥市大蜀山文化陵园内,特别设立了安徽省遗体捐献者纪念碑林。一旦实施了遗体(器官)捐献以后,志愿者的名字将会出现在这片碑林里,同时,文化陵园方面,还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

付杰介绍,捐献遗体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捐献者应先和省红十字会取得联系,领取相关表格,提供本人免冠照片,并如实填报自己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及愿意捐献的人体器官或遗体是否留作医学用途,或是愿意留作器官移植等信息。最重要的是,除了本人签字外,还需捐献者子女全部同意,方可签字认同;没有子女的,可由自己的直系亲属或由所在单位、社区出面签字认可才能生效。如能达到以上条件,其他的具体事宜,会由省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帮助捐献者去联系和办理。

生前未能办理志愿捐献登记手续的,其本人在临终前或逝世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的,也可到接受站办理遗体捐献手续。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国家规定的未经治愈的甲、乙类型传染病人的遗体暂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的范围。

链接

遗体捐献程序

★一般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生前都可以办理遗体(器官)捐献手续,自然人死亡后其亲属一致同意捐献的也可以办理捐献手续。

★有4种情况的遗体不能捐献。一是死者生前明确表示不同意捐献的;二是死者近亲属意见不统一的;三是非正常死亡的;四是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必须火化的。

★遗体接受站将严格认真地尊重捐献者生前的遗愿,并将遗体处理的情况通知捐献者的近亲属。

★接受站接收遗体捐献不仅面向中国公民,外国人也可以办理捐献手续。捐献者在办理捐献手续后,即可获得由安徽省红十字会统一颁发的志愿捐献遗体(器官)荣誉证书。捐献者如果日后改变主意,同样可以变更或撤销捐献遗体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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