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兵送水 解民渴
五月谨防病从口入
室内公共场所还不“适应”禁烟
学校食堂必须达到A级
合作化南路高架11月30日贯通
150例免费救治名额等待申请
合作化南路沿线停气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5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室内公共场所还不“适应”禁烟
5月1日起禁烟后,网吧、饭店、出租车内仍频现烟圈
记者 王松青 李皖婷
 

5月1日起,卫生部公布修订后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正式施行,细则新增加“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等规定。我省规定宾馆、饭馆、旅店等7类25种公共场所将全面禁烟,并列入我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监督范围。然而两天过去了,记者实地探访省城多处公共场所发现,全面禁烟走向现实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网吧:仍可看到“云山雾罩”

昨天上午10时许,记者走进位于长江西路的一家大型网吧。虽然在吧台处设有禁烟标志,但记者仍看到上机区一片“云山雾罩”。开了一台机子,记者坐下来,身边一个年轻人正在一边抽烟一边玩游戏。当记者告诉他安徽已经在室内公共场所实行全面禁烟时,他忙掐灭了手中的香烟,表示并不知道有这项新规实施,“来网吧的人中,十个人有九个人都抽烟,也没人管,要禁烟可能不太现实。”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似乎正应了这个年轻人的话,在记者接下来走访的多家网吧内,几乎每一家都是烟雾缭绕,在几家小一点的网吧内记者甚至没有看到醒目的禁烟标志。

饭店:包厢禁烟基本不可能

昨天中午12时,省城徽州大道上的一家徽菜馆正是上客时间,大厅的桌子已经坐满,不少客人都在一边谈笑一边抽烟。服务员穿梭在饭桌之间上菜,却没有一个人禁止客人的抽烟行为。

而在马鞍山路附近的一家海鲜酒楼,一位大堂经理告诉记者,他们酒楼的大厅是不准客人抽烟的,“但是对于包厢里的客人,我们没法禁止他们抽烟,只能提醒他们抽烟要小心,不要烧坏地毯之类的物品,防止引起火灾。”该经理坦言,在饭店实施全面禁烟,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出租车:记者遭遇司机抽烟

昨天下午5时许,记者坐上一辆出租车。由于正值出行高峰期,该出租车在市区遭遇了堵车。等待的时间一长,司机便摸出一根烟点上,悠闲地吐起了烟圈;此时,出租车内张贴的标语“车内禁止吸烟”显得尤为刺目。

“师傅,车里不是不允许抽烟吗?而且5月1日开始,公共场所已经开始全面禁烟了。”听到记者的话,司机有些不好意思地把点燃的香烟扔出窗外,他告诉记者,有时堵车堵得时间长,心里一烦就会抽烟,“有的客人介意,我就会把烟掐灭,有些男客人不介意,有时甚至会和我一起抽。”司机说,出租车司机连续工作时间长,尤其是晚上开车,很容易疲乏,“有时抽烟,也是为了提神。”

疑问:只禁不罚有效吗?

昨天,记者在街头对部分市民进行随机调查,一半以上的受访者表示,不知道公共场所禁烟。对于如果没有强制措施,公共场所禁烟是否可以落实的问题,几乎所有的受访者表示,没有处罚措施,禁烟效果无法实现。

合肥市疾控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公共场所禁烟是大势所趋,但道路却可能会很漫长,因为卫生部的管理条例有禁烟的规定,却没有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即使有处罚措施,仅靠卫生部门来进行处罚也是不现实的。但该负责人表示,禁烟本身也是一个宣传的过程,全社会参与,才能创造真正的无烟环境。

新闻链接:

纳入我省卫生行政许可、监督范围的室内禁烟场所共7类25种:一是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二是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三是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四是体育场(馆)、游泳场(馆);五是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是商场(店)、书店;七是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