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记者 王松青) 因为无证、无照生产销售肉松,并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本报4月8日《肉松王国奇遇记》曾做重点报道)目前,当事人黄某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合肥市质监局依法决定,对生产点进行查封;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处以货值十倍罚款。同时,对相关人员进一步立案调查。
4月6日下午,合肥市工商局瑶海分局接到电话举报,某地涉嫌无照生产经营肉松产品。该局于4月7日进行现场调查后,对此案进行立案查处。4月15日,合肥市工商局瑶海分局根据职责分工规定,将案件移交合肥市质监部门继续查处。经查,当事人黄某,租赁一个生产点,于4月初装潢结束后,在未申报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情况下,使用鸡肉、鸭肉、豆粉、食品添加剂等原料生产肉松,共查获肉松284袋,涉案金额13696元。经对肉松抽样检验,表明存在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日落黄的违法行为。
4月16日,合肥市质监局根据工商、质监两部门调查取证情况,对案件进行会审,认定当事人黄某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违反《食品安全法》和《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对黄某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责令停止生产,依法对生产点进行查封;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处以货值十倍罚款。同时对相关人员进一步立案调查。
记者昨天获悉,合肥市将开展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整治行动,加大食品市场的检查力度,对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公众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