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家住来安汊河开发区的男青年周某今年27岁,其家的房子在征地拆迁范围,多一个人多分点房子,抱着这样的心理,去年10月经人介绍认识了同乡的小华,双方一拍即合,没过两月便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有了结婚证,周某认为高枕无忧了,小华叫周某举行结婚仪式,但发现周某所处的地方迟迟不拆迁,也无婚房,小华认为受骗,即外出打工,周某无奈,起诉离婚。法庭受理后,电话通知小华,小华同意离婚。法庭考虑到双方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既未举行形式上的婚礼,又未同居生活,尚未建立起夫妻感情,调解双方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