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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前妻“帮”他把房卖了
毫不知情,滁州一男子祖上“老宅”被转手两次
江正清 林巧芬 记者 胡昊 文/图
 

星报讯 滁州来安县的田玉超一直住在父亲留下的3间房子里,自己隔壁另外4间房子是留给在外地打工的二哥的,现在“租”给了一对老夫妇。2010年,田玉超翻新了房子后去办房产证,却被告知父亲留下给二哥的这4间房子已经被“卖”了两次……

发现:“老宅”成别人的了

田玉超一共兄弟姐妹4个,年迈的父亲在1995年过世,留下7间房子,均有房产证。田玉超告诉记者,因为老大和姐姐的经济情况比较好,这7间房子就由自己和二哥田玉强先住着,自己占用了其中3间。

“2008年我对老房子进行了翻新重建,2010年完工了,我和几个兄弟姐妹商量后,就去办新的房产证。结果人家告诉我,因为我和隔壁的邻居有一堵公共墙,要邻居签字。而且,邻居的房产证不是我父亲的名字,而是一个叫余某某的!”

田玉超解释说,余某某是二哥的前妻,早在1990年两人就离婚了。而且,田玉超了解到,2003年,余某某把房子卖给了他一直以为是租房的这对老夫妻,然后到广州去了,从此杳无音讯。

惊讶:离婚了还能过户房产

满怀疑惑,田玉超和二哥到来安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去咨询,结果,工作人员告诉他们,余某某的手续是齐全的!

从田玉超复印回来的资料上,记者看到,有他父亲的“遗嘱”、兄弟姐妹4人签字的“协议书”、居委会开出来的“夫妻关系证明”等,“这些材料全部是伪造的。”

为了解情况,记者来到了田玉超家,旁边确实还有4间房子,但是已经用围墙围起来了。记者敲门,“房主”赵女士说,房子是自己2003年从余某某手里买的,花了9.8万,自己手里一直持有余某某的房产证。

疑惑:房子现在到底是谁的?

4月6日,记者来到来安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负责此事的来安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唐生山说,针对田玉超反映这个问题,他们立即对余某某提供的材料进行了审核,证实了余某某提供的材料确实是虚假材料,于是就在媒体上登启事注销了余某某的房产证。该局是不是有责任对材料进行审核?唐生山称:“材料真实性由提供人负责,我们没有核实义务。”

注销了房产证后,是不是应该办理新的房产证给田玉超兄弟几个呢?唐生山说,现在找不到余某某,按照司法程序他们要先进行公示,公示到期后,如果田玉超兄弟几个要办新房产证,“先写个书面材料,我们开会研究后才能给他们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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