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在部分基层政府的领导班子中,有这样一句不成文的“箴言”:防火、防盗、防记者!可是,以后要想防记者曝光,这些领导可就得尝尝“紧箍咒”的厉害了。
昨天上午,记者从合肥市召开的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得到最新消息,今年的依法行政考核中,合肥市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以及各直属机构,一旦对新闻曝光案件没有进行依法处理,考核就会扣分。
据了解,合肥市去年在全国首创的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制度执行以来,在4家试点单位共召开群众公议会28次,公议案件100起,参考和采纳群众公议意见,重新作出处理的案件有16起。今年还将在全市公开推行群众公议制度,对行政处罚权监督制约形成常态化。
今年,对普通百姓、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行政机关必须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处理,并及时反馈。而对于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还要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按照合肥市政府法制办印发的《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今年对各县区的百分制考核中,“追查新闻曝光案件”就是考评指标之一。一旦各县区或市直政府部门对新闻曝光案件没有依法处理的,出现一例就要扣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