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限购令的三大“悬疑”谁来解?
合肥限购令细则停在“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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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限购令的三大“悬疑”谁来解?

记者 任金如
 

何时正式开始执行限购令细则?合肥限购令细则中提到的“城区”范围是什么?……昨日,合肥市民、中介公司负责人等纷纷致电本报,提出疑问。至记者发稿时止,合肥市房产局并未给予答复。本报记者特邀相关部门的人士对于询问比较多的三大问题给予“解答”。

“城区”的范围?

合肥市规划部门相关人士介绍,合肥现在仍是一个主城、四个外围城市组团、一个滨湖新区的总体空间框架。

一个主城是指在现有合肥二环路以内、312国道以北的城市空间,主要负担城市的综合服务职能;四个外围组团分别是东部组团(包括店埠、撮镇)、北部组团(包括瑶海经济开发区、庐阳工业园区、双墩)、西部组团(包括高新技术开发区、蜀山经济开发区、科技创新示范基地)、西南部组团(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派镇);一个滨湖新区指在巢湖东北岸地势较高地段建设滨湖新区(包括包河工业园区)。

《合肥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10-2030)》明确:滨湖新区将和现在的主城区组成合肥“中心城区”,成为未来合肥的“核心”,但那是多年后的事情。

“合肥限购令细则提到的‘城区’究竟是不是主城?包不包括滨湖区?这还需要房管部门来明确。”上述人士表示。

“家庭”套数如何界定?

合肥市某房产办证中心负责人猜测,可能还是以“认房”又“认贷”的方式来鉴别家庭的二套房,家庭的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以及他(她)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认房”是指在当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本地户口家庭已经登记有一套住房(及以上)的,将被认定为二套房(及以上)可能会被限购。 “认贷”即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被认定为二套房(及以上)。购买人将之前贷款购买的房子卖出,可能还会被算二套房(及以上)。

如果符合这些条件的本地户口家庭或者外地户口家庭,有可能会被“限购”。

纳税证明或者社保证明

有年限“门槛”么?

合肥某房产办证中心负责人表示,该政策可能会延续之前限购政策,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买房说“不”。

因为合肥的商业银行已经对于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住房贷款。所以,即使合肥的限购令细则降低“门槛”,那些达不到条件的外地人依然没办法购房。

链接

政策原文:本市城区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市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城区购买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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