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高速自1997年建成以来,路费收入已经超过300亿元,是投资的两倍还多。律师赵绍华认为广深高速属于不合格商品,应减免收费遂提起上诉,最终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3月18日《 央视》)
对于高速公路的收费诟病可以说是罄竹难书。其中两个数据已经被引用得太滥了。全世界收费公路不过十四万公里,竟有十万公里在中国;中国高速公路收费占物流业总成本的1/3,而2010年中国物流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为18%左右,比发达国家要高一倍左右。
高速公路变成了“印钞机”,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根据统计,广深高速公路的路费收入已经超过300亿元,是投资的两倍还多。而收费期却只刚过一半。收完30年,又将赚取多少?然而,这显然不是个别现象。贵阳市的一条公路,建设投资3196万元中,银行贷款约1500万元,但该公路被勒令停收前,收取的通行费已高达6371万元,是贷款的4倍多。
“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是高速公路收费的“正当理由”,但由于收费一直处于不公开状态,不难发现,这已经成为利益勒索的借口。
公路必须保持公益性质。本来,收费期限的规定应该经过科学的测算。为何广深高速公路的收费时间才过一半,收益就已经是投资的两倍还多?要么是30年收费时间有着太多的主观因素、利益因素;要么是现有收费过高。在我看来,既然底牌已经揭露,300亿元已经收了,且是投资的两倍还多。现在要做的应该有这两条路径:其一,开始实施免费通行;其二,将现有的收费大幅度降下来。唯其如此,才能让公路真正姓“公”,才不会降低老百姓的幸福指数。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与高速公路暴利相对应的是,服务设施却是处于低迷状态,可见,缺乏公益性的高速公路已经到了必须要“改变”的程度了。
高速公路是一部怎样的“印钞机”?这需要相关部门作出应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