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附有表格的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后,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陈舒觉得“比较粗糙,不太满意”,有些地方看不懂。(3月8日《中国青年报》)
一个合理的预算,不仅仅应该告诉公众各项开支花了多少钱,还应明确告诉公众这些钱具体是怎样花的。这一点,香港特区政府的做法值得借鉴,2009年香港的年度财政预算案,总共有七大本大16开的“大书”,内容甚至详细到座椅。然而,内地不少地方的财政预算报告显得单薄与晦涩,往往只有寥寥数页。
作为各级财政的真正主人,纳税人有权知道每一笔钱的用途和使用情况。这不仅是法律赋于公民的权利,而且是政府应尽的义务,更是建设民主法治政府、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迫切需要。长期以来,我国各级政府部门的财务开支和预算情况,对广大纳税人而言成了一个“谜”。政府部门财务不透明、缺乏公众和制度监督,直接导致我国行政管理费用多年持续畸形扩张。《2007年中国统计年鉴》显示,从1978年至2006年,财政支出中用于行政管理的费用增长143倍,年均增长19.4%,远高于同期年均10%左右的GDP增速,也超过年均13%左右的财政支出增速。行政管理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从1978年的4.71%上升到2006年的18.73%。因此,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预算公开制度,已是大势所趋。
我们相信,随着建设法治政府进程的推进,预算公开在我国将成遍地开花之势。我建议,政府部门预算公开不妨学学香港的做法,把预算能做得更详细、明确、科学些,让代表委员和群众看得懂、监督得起,而不要让其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