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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剧严禁植入烟草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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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四度“控烟”
影视剧严禁植入烟草广告

 

星报讯 用半支烟来表达思考或忧愁?这样的镜头或将彻底消失于荧屏——广电总局前天再度下发《关于严格控制电影、电视剧中吸烟镜头的通知》,进一步控制电影和电视剧中的吸烟镜头,并明确提出不得在影视作品内植入烟草广告。

通知里面提到的“控烟”措施包括:尽量用其他形式代替吸烟,必要吸烟镜头的时长和频率尽量缩减;播前审查尽量删减剧中出现的吸烟镜头。由于出发点被描述为“特别是让未成年人远离烟草”,因此《通知》特别规定,不得表现未成年人买烟、吸烟等将烟草与未成年人相联系的情节,不得出现有未成年人在场的吸烟镜头。此外,“不得出现烟草的品牌标识和相关内容,及变相的烟草广告”也出现在禁令之列。

不过,这已经是广电总局就影视剧吸烟镜头发出的第四次“控烟令”,此前三次下文均收效甚微。中国疾病控制中心控烟办去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内地上映的电影中超过一半有吸烟镜头,电影《梅兰芳》吞云吐雾的镜头将近15分钟,占到总片长12%获封“烟王”;近期热播的各种谍战剧、年代剧中,抽烟仍是不少“爷们儿”的“规定动作”,如《民国往事》、《钢铁年代》等。

据业内人士介绍,“难禁”的另一原因还跟经济利益有关,部分影视作品在开机之初就获得了烟草产品的赞助,在植入广告兴起后,还有不少烟草商有“试水”的打算。另外,截止到目前,还没有任何一部作品因为吸烟镜头而审查受阻,在最新的《通知》里,惩罚措施也只被描述成为“对于有较多吸烟镜头的电影、电视剧,将不纳入总局举办的各种电影、电视剧评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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