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不能想炸就炸
2011年2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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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六、初八两天,省城339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受处罚
爆竹,不能想炸就炸

通讯员 徐道广 韩琳 记者 王涛 文/图
 

初六、初八两天时间,合肥市区内因为放“开门炮”被处罚的行为有339起!还有213户在准备燃放过程中被警方制止。对于合肥市庞大的人口基数来说,339户无疑是极少一部分,“开门炮”是否带来了好运尚不好说,但他们首先收到的却是一张罚单。

记者了解到,相关部门正在酝酿对《合肥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进行修改,如果修改方案可以通过,明年春节,烟花爆竹燃放时间可能放宽。但在限定时间之外,不但不许燃放,同时不许销售。

数据:两天时间查处339起

记者从合肥市公安局了解到,早在今年元月份,合肥市公安局就对烟花爆竹限放工作展开广泛宣传,印制了5000多份公告、张贴到每一个小区、学校,向各宾馆、酒店、小区等单位发放《致_____一封信》5000多份,发放温馨提示卡2万多份,发放宣传短信400多万条。应该说,作为合肥市民,不知道限放规定的少之又少。

与此同时,警方也不断加大查处力度,2010年,有16人因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被拘留,269家单位和个人被罚款。

初六、初八都是“好日子”,不少商户喜欢“放开门炮”,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以及各个大队、派出所全警动员,主动巡查,劝阻和查处违规燃放行为。两天时间,警方共查处339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劝阻制止了213户。

现象:商户开业放10万响“开门炮”

芜湖路派出所所长李韬告诉记者,两天时间里,仅该所就处罚违禁燃放单位及个人7起,现场制止燃放行为15起。

昨日一早,芜湖路派出所民警在桐城南路一带巡逻时,发现有一家商铺开业。店主马某为了庆贺,在商铺门口人行道上违规燃放10万响鞭炮一挂和12发礼花筒两个,路上行人纷纷绕行,唯恐避之不及。民警当即上前制止。

就在这家商铺不远处,一家饭店昨日开张,该店老板李某为营造喜庆气氛,在饭店门口台阶上违规燃放鞭炮,结果被巡查民警发现并处罚。随后,警方依法对马某、李某予以行政处罚。

昨日上午10时许,家住望江东路的王某某因儿子结婚也大肆燃放烟花爆竹。芜湖路派出所民警接到举报后马上赶往现场进行严肃处理。经过耐心的教育、劝导,当事人最后终于认识到事件的严重性,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思考:炸走了欢乐、炸走了安宁

民警向记者介绍,烟花爆竹在增添喜庆气氛的同时,往往也成了环境污染的来源和埋伏在人们身边的安全隐患,每年被烟花爆竹炸伤并引发纠纷的各类案例都屡见不鲜。

自从合肥市实施限时限点燃放烟花爆竹以后,大多数市民自觉遵守,积极倡导文明礼仪。但也有少数市民心怀侥幸,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单凭个人喜好办事,爆竹声声,扰人安宁,鞭炮放完后留下满地纸屑,造成了噪音、市容环境双重污染,引起广大市民反感。

在这警方也跟大家提个醒,倡导文明礼仪,别让烟花爆竹炸走了您的喜庆和欢乐,干扰了他人安宁。

延伸:合肥限放制度酝酿修改

据了解,合肥市目前实行的《合肥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起草于1994年,最初是禁止在市区燃放烟花爆竹。之后分别于1997年和1999年进行了修改,把禁止燃放修改为限制燃放,也就是在一定的时间内,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为何每年警方都下了大力气宣传烟花爆竹限放工作,严格查处违规燃放现场,但每年仍然有少数市民要“顶风作案”呢?传统风俗是原因之一,源头管理可能也得继续深化。

记者了解到,合肥市相关部门正在建议对现在实行的《合肥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进行修改,讨论稿已经出台,目前正在等待审议,一旦修改方案被审议通过,201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相关规定将与此前的规定完全不同。据了解,在新的修改方案中,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间被放宽到腊月二十三——正月十五,而在此之外的时间内,不但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也不允许销售烟花爆竹。据了解,这个修改方案,是借鉴其他发达地区管理措施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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