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关系明起可随人“进出”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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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关系明起可随人“进出”合肥
从合肥转出医保关系要先确定新工作地可以接收
记者 刘元媛
 

星报讯 从2月1日起,合肥市职工、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中的流动就业人员医保关系异地转移业务将正式启动。这意味着今后从合肥跳槽到外地工作的人员医保关系可转出,同时来肥工作人员的医保关系也能带到合肥来。合肥流动就业人员医保关系将不受工作地点限制,实现“随身带”。

带着医保出省工作

合肥人胡先生年后准备到湖南工作。“我想把社保关系转移到湖南工作地,不知道可不可以?”胡先生向记者问道。对此,记者咨询了合肥市人社局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合肥市已出台了流动就业人员医保关系异地转移办法。“胡先生想把医保关系从合肥转移出去当然是可以的,但胡先生还必须要确定新工作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同意接收其社保关系。”

合肥市人社局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道,目前医保关系异地转移接续尚未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合肥市已提前启动医保关系异地转移业务。因此欲将医保关系从肥转出人员还需要确定新工作地的人社部门能够接收医保关系。

医保异地转移程序

据悉,合肥本地职工、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到外地就业的,由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医保关系转至新就业地申请。合肥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在收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发来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出具医保《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保类型变更信息表》发给对方社保经办机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有余额的,同时转出个人账户余额。

而外地职工、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到合肥就业的,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合肥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提出医保关系转入申请并填写《医保关系接续申请表》。符合转入条件的,合肥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发出《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给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待收到对方发来的医保《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保类型变更信息表》,以及转来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后办理医保关系接续手续。

另据了解,合肥市区与肥东、肥西、长丰三县之间的职工、居民医保关系转移业务同时从2月1日起执行。业务办理地址:合肥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二楼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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