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合肥人一天要吃掉1500吨蔬菜,4000头猪。要保障市民的“菜篮子”充裕,就要降低农贸产品销售各个环节的收费标准,让百姓感受到实惠。昨日,省城两集贸市场拒不按规定降摊位费被责令整改。
2010年12月底,合肥市物价局会同该市商务局、工商局联合发布《关于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该市37家主要集贸市场和年销售额达1000万元及以上的20家大中型连锁超市,将摊位费和进场费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降低20%。
这些集贸市场和超市执行文件的情况如何?昨日,合肥市物价局检查分局的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兵分几路”在合肥市场上进行检查。
记者获悉,合肥市物价局对市场的抽查结果不容乐观。其中,经开区芙蓉路农贸市场、安徽宜购农贸超级市场未按文件规定,降低摊位费收取标准,且未对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双岗农贸市场虽然对文件进行了公示,但其清费、退费工作尚未展开。对于这一现象,集贸市场管理方多以“尚未收到文件”、“对摊位费进行了优惠、打折”等理由搪塞。
现场发现情况时,检查组明确要求这些集贸市场必须在现行收费基础上降低20%,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执行原有标准,当即责令其改正。如果在回访检查时,发现仍存在拒不执行文件规定的,将依法对相关管理方予以严处。
针对此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合肥市物价局下一步将和该市商务局、工商局密切配合,结合春节市场检查对应降低摊位费、进场费的集贸市场和超市开展专项检查,同时畅通12358价格投诉举报渠道,对于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按要求进行收费公示,不按规定降低收费标准以及借机增加收费项目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以确保国家、省、合肥市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