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潇湘晨报》报道 日前,制造震惊全国的湖南安化“12·12”特大杀人、放火案罪犯刘爱兵被湖南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刘爱兵,1975年1月18日出生,案发前系安化县高明乡阴山排村漆树村村民。刘爱兵对其父亲刘必方平时脾气暴躁、嗜赌败家、经常打骂家庭成员等行为怀恨在心。而刘必方则对刘爱兵多年在外打工,对其不探望、不赡养强烈不满,父子长期不和。2009年12月12日凌晨3时许,刘爱兵与刘必方发生争吵。刘爱兵抢过父亲手中的木锄头棒,猛击对方头部,将父亲棒打致死。刘爱兵继而认为父子不和、家庭贫困是同村村民刘树深、刘根源等人设赌局骗刘必方钱财,导致刘必方贱卖家产所致,故迁怒他人,产生了报复刘树深等人的想法。遂又持鸟铳、柴刀杀死乡亲10人,并在杀人过程中放火,烧死3人、烧毁6栋房屋及大量其他财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97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