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市中的违章建筑向谁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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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市中的违章建筑向谁敲响警钟?

王 震
 

地处合肥商之都和省立医院之间的“富世广场”项目涉嫌违章建设,私自将消防通道和架空层进行封闭改造,并私建顶层以增加建筑面积。规划局12月3日已下发整改通知书,可是开发商公然无视,继续增加几根立柱以扩建;隔壁的大厦发生小火灾,消防车要进来,就得走“梅花桩”。城管局12月15日下发拆除通知书,要求必须在20号之前拆掉所有违章建设。开发商则喊冤,称规划局工作失误,要求申请行政复议。(见本报今日07版)

此条新闻中,开发商纵有天大的冤屈,规划局的工作纵有再离谱的失误,均不能掩盖“富世广场”项目违章建设的事实。你开发商私自改造,私建顶层,并置规划局的整改令于不顾,增加立柱以扩建,目的无非是增加建筑面积,出发点无非是确保商业地产开发的利益最大化。你何曾把法律法规放在眼里?你又何曾考虑过公众的利益?

你把消防通道和架空层改造成商用面积,将来“富世广场”万一发生火灾,大楼里的人将如何疏散?你私建顶层,楼基能否承重,楼体是否会对周边建筑产生采光等方面的影响?更有甚者,你增建的立柱成了消防车辆的拦路虎,一旦周边建筑发生火情,你这一增加建筑面积的“创举”,立马就成了殃及公众的祸害!

商之都和省立医院一带人流密集、商铺林立,“富世广场”的一系列违章建设行为如果得不到纠正,无疑将成为这一片最大的“定时炸弹”,时刻威胁着往来人群的生命财产安全。

应该说,在这起违章建设事件中,规划和城管部门确实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既然你认定开发商违建,为什么在违建之初不采取措施,而非要等到私建也建好了,柱子也立起来了,你才想起来要查处?这种工作上的滞后,不仅容易使自身陷入被动,建而又拆也是对社会资源的一种极大浪费。

违法害民的违章建筑必须拆除,这既是执法部门的行政裁决,也是公共利益的合理诉求。企业生产经营应严格遵守相应法律法规,追求利润的同时绝不该忘了自己的社会责任。我们相信,相关部门和企业经营者能够找到一个最佳的利益平衡点,合法而稳妥地解决“富世广场”违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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