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全省各地必须要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降低幅度不得低于现行标准的20%,各地要于2010年12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降低后的当地主要集贸市场摊位费和国有大型超市进场费标准。
昨日省物价局发出做好集贸市场摊位费、超市进场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其中当地主要集贸市场摊位费和国有大型超市对农副产品收取的进场费降低幅度不得低于现行标准的20%,各地要于2010年12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降低后的当地主要集贸市场摊位费和国有大型超市进场费标准。
据悉,合肥市物价局正在进行市场调研,具体的收费标准将在近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