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出台新政扶持中小企业
2010年12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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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成以上劳动者将走入非公企业 计划5年后非公经济产值占全省2/3
省政府出台新政扶持中小企业

记者 祝亮
 

再过5年,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65%,非公有制企业数量比“十一五”末翻一番,提供的城镇就业岗位达到全省城镇就业岗位的80%以上。日前,省政府出台新政,扶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全民创业。

非公经济已占据我省半壁江山

据悉,近年来,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有了长足发展。非公有制企业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2009年,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5661.9亿元,占全省GDP的比重达56.3%;实现地方税收收入和国税收入分别占全省的74.1%和54%;2009年末,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已达18.95万户,提供的就业岗位占全省城镇就业岗位的75%。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已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关键支撑,安排社会就业的主要载体,实现自主创新的重要力量。我省将通过一系列措施,掀起新一轮全民创业高潮。

税收政策对中小企业网开一面

新政规定,工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降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万元(含50万元),商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降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80万元(含80万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降为3%。自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小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以按有关规定予以减免。中小企业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纳税的,可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

我省将拓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和范围,鼓励支持民间资本以参股、重组等方式进入电信、能源、石化、电力等垄断行业,进一步推动、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服务业和教育、医疗、文化、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

并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自主品牌,重点支持我省的“中华老字号”、“皖”牌老字号、省自主创新品牌示范企业以及传统工艺美术品种、技艺等传统优势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申请商标注册;鼓励挖掘、保护、改造民间特色传统工艺,提升特色产业。扶持一批经营有特色、产品质量好、市场占有率高的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创建名牌产品。

中小企业参展会财政给补助

我省将采取财政补助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参加有关展览展销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参与家电、农机、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家电、汽车以旧换新等业务。对销售渠道稳定、市场占有率高的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重点支持。

政府还将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对国家和省自主创新产品、新产品实行首购和订购。以价格为主的招标项目评标,在满足采购需求的条件下,优先采购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生产的国家和省自主创新产品、新产品。

给进园区的企业收费至少打5折

对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专业镇,省政府规定,市、县可结合本地实际,减免属于本级收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各类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性收费,按照不高于收费标准下限的一半征收。

链接:

非公经济即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以及混合经济中的非国有成分和非集体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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