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捞钱”书记“渐进式”腐败让谁深省?
2010年11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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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捞钱”书记“渐进式”腐败让谁深省?

余兴辉
 

11月2日,甘肃省宕昌县原县委书记王先民涉嫌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白银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检察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一个财政支出主要依靠国家转移支付、人均财政收入全省排名靠后的国家级贫困县,王先民在短短三年多时间里敛财逾千万元,数额之大,令人震惊。同时,其‘渐进式’腐败特征发人深省。”

(11月23日 《检察日报》)

甘肃省宕昌县原县委书记王先民从几百元到上千元,到上万元,再到数十万元乃至上百万元;从过年、患病收“人情礼”,到不给钱不办事;从半推半就到来者不拒,在任期间,他采取各种手段敛财,成了宕昌干部群众眼里名副其实的“捞钱”书记,其贪婪令人瞠目。从一个让宕昌经济增速由2006年的陇南倒数第一提高至2008年的全市排名第二,工作能力得到大家一致认可的县委书记,到专权霸道,把“造福百姓”变成“造福自己”,使手中的权力蜕变为“敛财”工具的贪官污吏,王先民的堕落令人叹息。王先民无所顾忌地捞钱,除了其自身贪欲滋长、心存侥幸等主观因素外,还有权力缺乏有效监督等客观因素。

“郡县治则天下安”,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规范权力行使、强化权力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日前印发了《关于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意见》,指出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县委书记作为县委领导集体的“班长”,处于承上启下、指导协调、总揽全局的核心位置,负有重大职责。但是,由于管理体制上存在的职责不清、权责不明的问题,往往造成县委书记过度“集权”。而王先民则正好钻了这种“集权”的空子,把公共权力当成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

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规范“用权”,坚持在政策法律的范围内管权、管事、管人。要厘清县委全委会、县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县委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主要环节,找出每个环节中的风险点,编制并公布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公开栏、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形式,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等全程化地公开。要强化监督。王先民有句话给办案人员留下深刻印象:“在宕昌,没有人能够监督我这个县委书记,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不了,本县检察机关监督不了,就是上级监督也存在不到位的情况。”正是这种缺乏有效监督的权力,使得王先民大权独揽,大小事情都要他拍板,也使得他一步步走向犯罪。要把党内监督与人大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县委权力运行全方位监督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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