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火致53人死亡,17人重伤
2010年11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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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火致53人死亡,17人重伤
初步查明系电焊工违规操作引燃可燃物,8名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救治伤员
 

11月15日14时许的上海静安区高层住宅楼大火在11月15日20时左右明火扑灭,目前已致53人死亡,并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火灾原因已基本查明,8名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大火致53人死亡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截至16日上午9时30分,上海胶州路特大火灾事故已导致53人死亡,另有70人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其中17人伤势严重。

上海市卫生局副局长李卫平介绍说,重症人员生命体征总体平稳,个别人员病情有波动,“不能排除个别伤者不治的可能性。”

房产损失将近5亿

根据官方统计数据,这次大火造成的物质损失同样非常巨大,仅房产一项,这场大火造成的损失就将接近5亿。

据了解,失火的公寓为一幢建于1998年的28层楼房,属于胶州教师公寓中的一幢。该大楼为两梯六户设计,房型主要是88平方米的2房和136平方米的3房,其中2房4户,三房2户。

21世纪锐丰胶州路分行经理叶强松表示:“这幢楼的房子目前在市场上挂牌量很少,成交也很少。”他告诉记者,主要是由于每层的六户中,只有两户朝南,其它的方向均不甚理想,而价格也因此有一定的落差。

“朝南的一般价格在每平方米29000元到30000元,朝北的单价则只有26000元。”如果按此估算,整幢大楼被烧毁,仅房产损失已接近5亿元人民币,如再加上家具、电器等住户的财产被焚毁,损失可能超过6亿元人民币。而这还没有加入原地重建费用。

8名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事故原因目前已初步查明,事故是由无证电焊工违规操作引起的。根据初步判断,起火点位于北侧10层楼左右的脚手架,电焊施工,点燃了尼龙绳、竹板等可燃物。

记者从16日下午召开的上海市政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公安机关已经对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的8名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

起火源并非“教师公寓”

上海市静安区区长张仁良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起火大楼为胶州路728号,同小区另外两幢大楼分别为常德路999号和胶州路718弄2号,均于1998年入住。其中,常德路999号和718弄2号是静安区为了解决该区教师住房困难而建设的,都分配给了教师,当地居民俗称“教师公寓”。而起火的728号大楼是商品住房,对社会公开出售,并非“教师公寓”。 本版稿件据新华社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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