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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10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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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头疼感冒也可享受医疗救助
合肥庐阳区医疗救助标准“升级”
刘晓峰 记者 刘元媛
 

星报讯 “二类救助对象到医院看病不设报销‘门槛’,只要产生医疗费用均可报销,这在合肥市乃至全省都是创举”。记者从合肥市庐阳区获悉,该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不再局限于大病上,连头疼感冒也可享受医疗救助政策。

据了解,该区特将全区困难群众分为三类,制定针对性的医疗救助政策。其中,一类救助对象为五保户和“三无”(即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人员;二类救助对象为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三类救助对象为生活困难群众。

这三类救助对象可享受不同的医疗救助政策。一类救助对象符合条件的住院看病费用都可全额报销;二类救助对象住院费用的报销标准将不低于80%;三类救助对象救助标准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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