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下午,备受社会关注的繁昌“7·18”和“7·29”杀人案在芜湖市中级法院开庭公开审理,犯罪嫌疑人高罕因涉嫌杀害同村的一对夫妻和一位抓捕他的民警张磊,被当地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当日芜湖市中院一审判决高罕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给受害人附带民事赔偿38万余元。高罕不服一审判决,并当庭提起上诉。
一条暧昧短信要了两条命
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2010年7月18日,被告人高罕(男,1964年生)用手机发短信息给被害人朱冬莲,因短信内容比较暧昧,被朱冬莲丈夫章良好发现。当日下午5时许,被告人高罕在家对面的树下乘凉,章良好、朱冬莲遇见高罕,章高二人遂发生揪打,而高罕前妻操世银则与朱冬莲揪打在一起。随后高罕从家中拿尖刀将章良好和朱冬莲刺死后逃走。
遭抓捕杀害英勇民警
2010年7月29日,逃至长江大桥开发区的高罕,盗得一把单刃尖刀,并于当晚22时许,骑着盗窃来的自行车经过繁昌县三元村,被蹲点守候的繁昌县公安局民警张磊、李邦玉、魏鹏飞发现,随即将其抓获。但民警张磊却被高罕用尖刀刺中背部,英勇牺牲。
凶犯当庭表示捐器官赎罪
在整个庭审中,高罕表示愿意与家人商量努力补偿给被害人家属,为了证明他有从轻处罚情节,他还当庭表示死后将捐出自己的身体器官。芜湖市中院审理后一审依法判处高罕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给受害人附带民事赔偿3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