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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违规收“装修保证金”?去告他!
社区综合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9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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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违规收“装修保证金”?去告他!
物价部门提醒:遇到这类事情可拨打12358举报
记者 马冰璐
 

星报讯 前天,本报报道了“装修保证金”已经取消四年,但省城的一些物业公司仍在违规收取一事,多位读者致电本报诉说了自己被物业强收“装修保证金”的遭遇。就此事,记者专门咨询了合肥市物价部门和房管部门。

缴纳“保证金”的人大有人在

省城市民刘女士在滨湖一新建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去年年底交房时,物业也提出要缴纳“装修保证金”。当时迫于物业公司的压力,她也没多想,就缴纳了2000元“装修保证金”。房屋装修完成后等了三个月,她才拿回这笔钱,“看完报纸才知道,这笔钱根本不需要交,物业根本就是在‘违规收费’。”采访中,记者发现像刘女士一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缴纳“装修保证金”的人大有人在,而且一部分居民还遭遇了“不给钥匙”、“断电”等“威胁”。

物价局:遇到此类问题可以投诉

针对物业违规收取“装修保证金”的行为,合肥市物价局房地产价格处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业主一旦遇到此类问题,可以直接拨打12358向物价部门投诉,从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接到投诉,我们将对物业的违规收费行为立即进行制止,要求他们将收取的费用立即退还业主。”该负责人还强调,根据现行规定,如果物业公司的违规情节严重,价格监督部门还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随后,就此事,记者还咨询了合肥市房管局物业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关于“装修保证金”的投诉处理工作还是由物价部门在实施,“如果业主遇到相关问题,可以直接向物价部门反映。”

读者朋友们,如果您也遇到物业公司违规收取“装修保证金”的问题,欢迎您拨打本报热线0551-2620110,我们将把你们反映的问题集中反馈给物价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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