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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9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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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保障皖江城市带用地政策二十条意见出台
起步区不占用基本农田

记者 任金如
 

重点支持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皖江示范区建设用地,国土部门也有了新招。昨日,省国土资源厅正式发布了保障皖江城市带用地政策的二十条意见。年内,我省将建立城乡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以及皖江城市带、皖北、沿淮三地之间土地置换指标交易平台,确保起步区用足地、用好地。昨日,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陈良纲、李世蕴接受了媒体记者集中采访。 

用地红线

起步区不占用基本农田

李世蕴肯定地说,皖江城市带省管集中区及起步区用地会遵照“保护耕地”的“一根红线”,绝对不占用基本农田。目前,国务院已通过全省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省国土资源厅正在组织修编“省以下各级土地总体规划”,确保合理安排转移用地。

此外,我省在土地指标上预留了4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规模安排给两个集中区起步区(每个区各20平方公里),满足其近期用地需求;统筹全省年度批次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15%和全部独立选址及未利用地计划,重点保障示范区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建立示范区涉地指标交易平台和交易制度,已通过市场机制为皖江示范区建设筹集占补平衡指标5000亩。

目前,皖江示范区各项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执行进度过半,上半年示范区已批建设用地10.49万亩,占全省的54.5%。

节约标准

皖江10市都在制约范围

陈良纲介绍,皖江城市带10个市都将在二十条意见的制约范围,即使部分城市发展速度快、用地矛盾大,如合肥,也不会在用地保障上有所偏移。

安徽批而未征、征而未用、用而未供、供而未尽的土地至少有50万亩的潜力,皖江城市带的建设用地,该收回的要坚决收回。同时,积极鼓励支持开发园区升级扩区,积极支持示范区内市、县整合现有开发区和转型升级。

每年组织开展开发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考核,公示评价考核结果,以此作为开发园区升级扩区的重要依据。鼓励开发区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和对国有土地进行二次开发、产业集聚发展提高投资强度等节地措施。继续做好合肥市国家节约集约用地试点指导。组织示范区优质地块推介招商等活动。

创新尝试

建设两大土地交易平台

陈良纲介绍,安徽将建立“南北”土地指标的交易平台。对示范区内申报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优先安排,建设用地置换计划指标向示范区进一步倾斜。允许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建设用地置换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示范区内跨市、县有偿调剂使用。从今年起,省厅在验收确认置换指标时,统筹10%的指标纳入省级建设用地置换指标储备库,统一管理,在示范区内有偿调剂。示范区内市、县(市、区)为皖北和沿淮三市七县垫付前期资金、整理建设用地确认的置换(挂钩)指标,可以有偿调剂给资金垫付方使用或作价入股在共建合作园区内使用。

建立城乡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纳入到国有土地 交易市场。依法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宅基地权益,积极探索示范区内合法取得并经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通过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合作等方式流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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