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李某因做生意向公公赵某借款30万,约好三年还,到期后却分文不给。法院判决生效之后仍不还,进入执行程序,李某不仅不主动还款,还想出国。不过法院执行法官得知其做外贸生意后,果断送达限制出境裁定,终于在其登机出国前将李某找到带回法院谈话,从而成为省城首例。
三十万欠款到期不还
2005年7月至9月,家住省城的赵某先后给儿媳李某银行账户存入款项30万元用于做生意。2006年7月1日,李某向赵某出具一份借条,载明:“借父亲借款三十万元,因做生意,现资金困难,此款今后三年内归还。”然而,借条到期后,李某却迟迟不愿归还欠款,为讨回30万欠款,赵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偿还赵某30万元欠款并支付利息。
判决生效后,李某仍迟迟未能归还欠款。于是,赵某只好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仍未能主动履行偿还欠款的义务。
法官机场扣留被执行人护照
通过执行调查,法院得知李某目前在合肥做服装生意,并即将出国。于是法院立即向有关部门送达了限制其出境的执行裁定。
最近,法院得到海关通知了解到李某正要前往韩国。执行法官陈军迅速出击,在机场将其截获,现场扣留其持有的护照。在法院,当执行法官问李某准备去韩国做什么、要去多久时,李某只是简单回答:“就是准备去韩国。”当天,李某向法院提交了担保,并表示会积极履行还款的义务。近日双方当事人在法院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由李某提供一套住房作价20万交付赵某,剩余十万欠款每月还一万至2010年年底前全部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