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利益之争,江苏省一家企业与浙江省一家企业六年打了五起官司。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合肥市中院审理其中三起案件。案件审理结束后,合肥法官四天里便将这一被称为国内“变相期货交易”第一案的系列案件成功执行到位。日前,申请该案执行的江苏公司感慨六年诉讼的艰辛,特将诉讼过程、法律文书、相关证据等汇集成223页的图书,贯以《法律·公正》之名,亲手递交给合肥中院的法官。 实习生 席阳 记者 雷强
同一纠纷两省法院判决不同
1993年,位于浙江省嘉兴市的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下称交易市场)成立,客户可以通过电脑网络进行订货、交易。2002年至2004年期间,江苏省启东市帝华茧丝绸公司(下称帝华公司)通过交易市场设立的 “金蚕网”开展合同定购交易。帝华公司诉称,由于交易市场的不正当行为,导致该公司损失了924万元保证金,要求交易市场赔偿。交易市场称自己无过错,不愿意赔偿。
帝华公司为此向南通中院起诉交易市场及其下属结算中心。交易市场则在嘉兴中院起诉帝华公司,由于两地法院分别作出不同判决,不仅导致两家公司关系紧张,两家法院也难以在执行上进行有效沟通。
最高院“钦点”合肥中院审理
鉴于这种情况,2008年1月,最高法院指定包括上述案件在内的三起案例由合肥中院审理,总标的达2700余万元。
今年1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了合肥中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帝华公司在内的三原告的诉讼请求,三起案件判决茧丝绸交易市场及其结算中心支付帝华公司2700万余元及本金。案件生效后,帝华公司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省陈案四天全部执结
3月1日,合肥中院执行法官赶赴嘉兴执行上述三起案件。次日,执行人员兵分两路一路到银行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另一路则前往嘉兴中院请求协助执行。在将被执行人账户里2100万元扣划后,剩600余万元执行款无法执行到位。
怎么办?“我们决定邀请南通中院和嘉兴中院坐到一起协调,将这两家法院的案件跟合肥的三起案件放在一起执行。”执行法官胡剑峰告诉记者。3月4日,这5起案件全部执结。包括帝华公司在内的申请执行人拿到了4000万余元执行款。
六年诉讼路编成223页“图书”
帝华公司是当地一家龙头农业企业,案件执行到位后,公司偿还了棉农的欠款,也得以“减负”前行。“合肥是包公的故乡,最高法院将案件指定到合肥审理是英明的,你们给包公争了光。”拿到执行款后,帝华公司董事长黄天辉激动万分。
近日,该公司感慨六年诉讼的艰辛,特将诉讼过程、所有法律文书、相关证据等汇集成223页的图书,冠以《法律·公正》之名,递交到审理法院,以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