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金龙细数工程反腐5大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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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利剑直指建设领域“潜规则”
孙金龙细数工程反腐5大经验

陈颖 记者 刘甜甜
 

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0年中国城市竞争力蓝皮书》,在全国294个地级以上城市中,合肥综合竞争力居22位,5年之内前移了15位,其中“社会公平”名列第一,并被列入未来10年全国24个最具潜力城市之一。在这份“成绩单”面前,合肥市大建设走过的这五年里,工程建设领域是如何“反腐”的呢?在昨天举行的全国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座谈会上,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孙金龙向全国细数“五大合肥经验”:“应对建设领域的‘潜规则’,不仅要‘阳光公开、集体决策’,还要让‘专业的人去干专业的事’,就是得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暗箱操作’。” 

经验一:项目怎么抓?

“基建办”全撤,市长签署“开工令”

全城“大建设”,首要的就是抓项目。“不管是卫生系统要建医院,还是教育部门要盖校舍,在老百姓看来,都是政府一揽子的事。”对此,孙金龙总结的“合肥经验”就是:“只有统一调度,才能避免随意上项目、无序搞建设的现象,防止因分散管理可能滋生的腐败问题,在全市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大建设’一盘棋格局。”

孙金龙告诉记者,在今年新一轮的政府机构改革中,合肥市就将全市市直单位设立的基建部门全部撤销了,取消了分散在不同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基建职能。

对政府投资的项目,合肥实行“统建统管”:对所有政府投资,包括中央预算内外资金(含国债资金)、财政性资金和用财政性担保融资的建设项目,实行分级负责、项目统建、资金统管,明确了由市重点工程办牵头,国土、规划、发改、环保、建设、招标、财政(建投)等部门并联审批。“规范项目审批及各环节办理时限,并联审批完成后,还要由政府分管副市长、常务副市长签字,最终由市长签署‘开工令’。”

经验二:钱从哪里来?

建投“集团化”,融资实力增10倍

“大建设”机器一开,资金这个“润滑油”就不能断。作为合肥市的“当家人”,是如何解决钱的问题的呢?孙金龙给的答案是:资金管理,也要实行“统管统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合肥市整合了原来隶属于不同部门的建设投资公司、城市投资公司、交通建设投资公司,组建起了集中统一的合肥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做大做强融资平台。“这就好比,老百姓去商场买自行车,买一辆自行车,与买1000辆自行车,‘砍价’的底气不一样,商家给的优惠幅度,显然也会不一样的。”就这样,在合肥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的当年,合肥市的融资能力就从以往每年的20亿元提高到了200亿元,“钱从哪里来”的问题,不仅迎刃而解,还有力地支持了“大建设”。同时,合肥市还设立了市投融资管理中心,将原来分散于各部门的专项建设资金集中使用,由市投融资管理中心负责项目建设融资、资金拨付和资金监管,有效避免了资金分散管理产生的风险乃至腐败问题。

经验三:资金怎么用?

集中招投标,省下154亿元

“建投集团”大融资解决了“钱从哪里来”的问题,接下来就是:“钱要怎么花,才能花得好”?对此,合肥市走的是“集中招投标,有效最低价中标制”路子。通过开展投融资体制等改革,合肥市整合了原先分散在建设、国土、国资等管理部门的招标职能,成立市招标投标中心,作为全市统一的招投标活动交易平台,并取消分散在各城区、开发区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招投标职能,实行各类招投标业务统一进场,在交易中心集中交易。孙金龙告诉记者,合肥市招投标中心仅2009年一年,政府及国有投资进场交易项目和交易规模两项指标,就超过了全省其他16个城市的总和,居中部六省省会城市前列。而且,“大建设”期间,通过各类工程招投标,共节约建设资金154.86亿元,建设成本平均节省20%~30%。

经验四:土地怎么管?

“阳光土地,集体说了算”

“在我看来,土地出让金,是人民群众最巨大的资产。在土地的使用上,绝对不能哪一个人就说了算,阳光土地,必须是集体做决策。”随着“大建设”的推进,珍稀的土地资源更显得“寸土寸金”,为此,合肥市特地成立了市土地储备中心,由市政府直接对土地资产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孙金龙介绍说:“对公开出让(划拨)供应的土地,由国土部门拿出初步意见,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集体审定后,按程序组织供应,这样就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了‘暗箱操作’。”而且,凡经营性项目用地,一律实行“政府拆迁、净地竞价拍卖”。在项目建设单位与政府之间建立“双向约束”机制,对建设项目开竣工时间、规划条件、地价款、违约责任等,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中进行严格约定。“合肥市政府承诺,工业项目用地,保证你三个月内可以破土;房地产项目,保证你四个月内能开工。政府都按合同履约了,如果房地产商未按约定开发建设的,政府绝不手软,一定予以严肃处理。”

经验五:如何去拆迁?

“三榜公示”,实物安置

在“大建设”中,旧城改造向来都是老百姓最关心的民生工程,而由此带来的拆迁问题,合肥市又是怎么解决的呢?孙金龙在会上向全国推广“合肥经验”:“三榜公示”,拆迁就按实物来安置。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合肥市按照“先拆违后拆迁”、“拆违拆迁相结合”、“违法建设零补偿”等制度,调整市、区两级拆迁安置管理职能,将原来市管拆迁改为区管拆迁,由市管安置改为区管安置,将零星安置改为相对集中统一安置。孙金龙说:“这几年,全市正常建设拆迁超过700万平方米,涉及近2万户居民和工商企业,群众都很理解支持,没有一起强拆、也没有一例群体性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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