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枉赵作海的副局长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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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枉赵作海的副局长被起诉
赵作海当年曾被体罚33天,可提附带民事诉讼再获赔偿
谈起往事,赵作海忍不住落泪
 

“赵作海杀人案”沉冤昭雪之后,当年涉嫌刑讯逼供的民警如何被追责,成了赵作海案备受关注的焦点之一。昨日,一份由当地检察院印发的《起诉意见书》显示:当年侦破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的5名民警涉嫌刑讯逼供犯罪,一人投案自首,一人已被押至看守所;现任柘城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的丁中秋涉嫌玩忽职守罪,已被移送审查机关起诉。至此,赵作海被刑讯逼供或将真相大白,他也可由此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再获赔偿。 据《成都商报》

开会“认定”赵作海是凶手

经睢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侦查查明:1999年5月8日,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村民淘井时,打捞出一具无头、无四肢的男尸,该村村民赵振裳的亲属怀疑是已失踪一年多的赵振裳。

5月9日早晨,柘城县公安局全体侦破人员在老王集乡派出所召开会议。会议由主抓刑侦的副局长丁中秋主持。丁中秋等在听取5月8日调查和审讯情况的基础上,初步认定,死者就是赵振裳,杀人凶手就是赵作海。

丁中秋在该会议上要求对赵作海进一步加大审讯力度。接着,柘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原大队长罗明珠将审讯赵作海的人员分为三个审讯组,三个审讯组不间断轮番审讯赵作海,每班在所负责审讯的时段结束前将包括赵作海的承认情况和思想动态等审讯情况及时汇报并告知下一班,由下一班接着进行审讯。

被体罚33天,认了9次罪

《起诉意见书》称,从5月8日至6月10日,赵作海先后被控制在柘城县老王集乡派出所和柘城县公安局刑警队,分别被拷在连椅上、床腿上或摩托车后轮上,公安办案人员分班轮流审讯和看守,这种体罚控制情况持续长达33天。赵楼村村民杜金慧和赵作海的妻子赵晓起也被传唤和长时间非法关押。

为获取赵作海实施故意杀人的供述,罗明珠持枪威吓赵作海,并指使、纵容李德领、王松林等人采取用木棍打、手枪敲头、长时间不让休息和吃饭等方法轮番审讯赵作海。赵作海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于1999年5月10日之后,相继作了9次有罪供述。

《起诉意见书》称,由于是赵作海胡编乱造的作案过程,供述存在多处矛盾。赵作海最终被商丘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0年4月30日赵振裳返乡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5月9日宣告赵作海无罪释放。至此赵作海已被错误羁押11年。

6警察被起诉,赵作海可再获赔偿

这份《起诉意见书》描述:“罗明珠等五人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刑讯逼供,造成了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涉嫌刑讯逼供犯罪。丁中秋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已触犯涉嫌玩忽职守犯罪。”

6月25日,睢县人民检察院又向赵作海下发《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该告知书显示:罗明珠、王松林、周明晗、郭守海、司崇兴刑讯逼供、丁中秋玩忽职守一案,已由该院渎侦局移送起诉。另一份《被害人刑事诉讼权利和义务告知书》告诉赵作海:“对因被告人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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