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开玩笑时说出自家的钱放在什么地方,结果朋友转身就去“拿”;搬家时,贵重物品随意的摆放,结果没一会儿就被搬家公司的人“顺走”。日前,记者从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获悉,该检察院每年受理的案件中,盗窃案的比例占收案总数的58%。盗窃案的发生,多是由于被害人有意或无意间的露富行为。
顺嘴“溜”出藏钱地点
6月24日傍晚7时许,小辉来到朋友小包家,找他出去玩。小包跟小辉抱怨,“我家的钱都锁在二楼,我现在没钱出去玩了。”小辉开玩笑地说,“你等我把你家钱偷出来,带你玩。”小包以为小辉是在开玩笑,没在意。次日傍晚,小辉拿着钱带小包吃喝玩乐到深夜,小包兴尽回家后,发现家中二楼的门被踹开,这才想到,原来当晚玩乐的钱正是小辉履行昨日“诺言”,从他家偷来的。
小辉说,当天他得知小包家二楼有钱后,将此事记在心上,第二天,他便溜进小包家二楼将门踹开,盗走房间内的58500元的现金,并将其中一部分藏匿后,抽出500元钱去找小包带他玩乐。
检察官提醒:防人之心不可无,说话时要注意,不要向陌生人和朋友透露现金的出处,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他人。
大意丢失万元首饰盒
刘先生不久前在葛大店购买了一套新房。4月5日上午,刘先生在家附近的广告栏上,找到了一家名为“好运来”的搬家公司。4月7日5:20许,搬家公司派来了一辆货车和3名搬家工人。“当时,我们已经将许多东西都打包好了,妻子的一些贵重物品全放在了一个上了锁的皮箱里,结果到了新家打开一看,价值万元的首饰盒不见了。”刘先生寻找无果后,感觉事情蹊跷,报了警。
警方调查后发现,当日刘先生妻子于女士在搬家时遗落一只耳环,被搬家工倪某捡到,归还时,倪某看到于女士将耳环装进一个首饰盒内,盒内还有金项链等首饰,倪某后趁机将其盗走。
检察官提醒:随身携带的现金、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不要随手放置。
车内放置财物勾贼心
前不久,李先生开车来芜湖路附近办事,把车停在了路边,20分钟后他准备离开时却发现车窗被砸,车里的笔记本电脑(价值2000元)不翼而飞。他在报案途中发现路人曾某手里拎的电脑包跟自己的很相似,便下车追问,并将其扭送至公安机关。曾某一开始还不承认,但李先生电脑内的资料,让其原形毕露。据曾某交待,因为无业他经常砸车盗窃,他说,“只要发现车内有物品,我就砸。”
检察官提醒:开车的朋友不要将自己的随身物品放在车上,应养成把物品放置后备箱或随时携带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