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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个虚假药品广告被“斩立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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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6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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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隐形眼镜也得看“证” 防止被坑害
342个虚假药品广告被“斩立决”

实习生 花业婷 记者 刘甜甜
 

星报讯 “现在电视上虚假药品广告太多了!太多夸大其词的药品广告,让人难免病急乱投医,很容易就会受骗上当,你们要把这个好好管管!”昨天下午,接听12345市长热线的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不断接到市民们类似的投诉。

记者在现场采访时了解到,目前,加大对药品广告的监测力度,正是合肥市药监局最近工作的重点。据悉,该局最近先后查处了9家违规销售禁售药品企业,封存禁售品种5个,并移送夸大宣传,以患者、专家形象作证明,以保健食品宣传药品的功能主治,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药品广告342个。

昨天下午的接听中,有市民询问眼镜店经营隐形眼镜是否需要办理医疗器械许可证。“隐形眼镜是属于医疗器械范围的,经营需要办理医疗器械许可证。市民们购买时也要注意看证件,防止被坑害。”合肥市药监局的负责人回答道。记者也了解到,针对医用口罩产品、隐形眼镜及护理液、助听器类和生产含酒精类辅料产品,今后市民选购时也同样要留意其有无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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