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综合消息 四川省监狱系统从去年9月开始,集中清理多年来因政策限制而滞留监狱的数千名“老病残”服刑人员,至年底,已有千余名“老病残”通过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回家。四川省监狱管理局称,此举是监狱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不过,也有人认为监狱是把“老病残”犯人推给社会,“甩包袱”。
千余“老病残”犯人回家
此次大规模假释“老病残”服刑人员,被称作是四川省“建国以来最大的假释行动”。截至去年12月31日,四川全省监狱系统已有千余名“老病残”服刑人员被送回家。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处长孙增介绍,因为行刑制度和刑罚观念不同,欧美一些国家的假释率可以达到40%,而中国的假释率一般每年不超过3%。四川省的假释率只有0.2%左右。加上四川省监狱在押犯人基数在全国位于前列,目前,川内监狱滞留的“老病残”达到5000多人。
让孙增印象深刻的是,调研中,省内监狱普遍反映“老病残”服刑人员多,其中部分服刑人员年龄较高或身体残疾,生活自理困难,需要人专门护理,管理难度很大。监狱管理局开始寻求解决办法,以减轻监狱行刑成本。2008年5月,监狱管理局牵头起草《依法办理“老病残”罪犯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规定》文件并很快下发,对犯人假释进行了相关规定。
假释“老病残”是甩包袱?
有利于减轻监狱行刑成本的说法,遭到了一些人的质疑。有人在报纸上撰文称,监狱把“老病残”以假释的名义推向社会,是“甩包袱”。
不过,在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博士生、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检察官尚爱国看来,服刑人员假释到社会上可以得到家人照顾,得到更好的医疗,而国家也可以把有限的行刑成本用在刀刃上。
孙增也否认他们是“甩包袱”。用他的话说,监狱医疗条件有限,此次大规模假释“老病残”,有利于整合监狱和社会的医疗资源,使服刑人员得到更好的医疗和照顾,“最大限度地维持服刑人员的健康和保障他们的生命权”。
他还表示,此次大规模清理,并非放松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而是在法律条款内依法办理。